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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主任胡永红律师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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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永红律师现担任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本科。最初在恩施市、州农业银行工作,先后从事过出纳、信贷、会计、主任等职务,并取得了助理会计师职称,在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后,义无反顾的辞取了“铁饭碗”银行工作,做专职律师。

胡永红律师因不甘于平淡、枯燥、无成就感、无创新精神、整天听领导指挥、呼来唤去的银行上下班生活;后来就兼职到恩施市芭蕉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并担任该法律服务所主任,同时负责和管辖恩施市芭蕉、白果、盛家坝三个乡的法律服务工作,为这三个乡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最后,本人通过不懈的努力,历经千辛万苦、克服各种困难险阻、屡败屡战,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现除担任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主任外,还担任多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报社、电台等单位的法律顾问。20178月,曾担任内蒙古建国以来首个特大集团诈骗案满超的辩护人,取得了公、检、法、当事人、新闻媒体均认可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并让其达到了完美的结合(此案中央电视台作了跟踪报道)。

  你我一握手,永远是朋友!无论春夏秋冬,你将永远在胡律师的心中。相信通过胡律师真诚、不懈的努力,一定会帮助你成功,实现我们共同的梦想和目标,帮助你到达胜利的彼岸!

                  胡永红主任电话:1896392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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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决邻里之间因施工引起的纠纷?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7-23 18:00)    点击:237

导语】201471日党的生日。这天我刚到办公室,某建筑公司老总就来到湖北清江源律师事务所找到当天值班的胡红律师,诉说其管道设施的安装和建设无法正常施工了,锦绣花园小区的部分业阻工已好几天了,现不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锦绣花园小区面对城市主干道,身后是某房地开发公司的开发区,某建筑公司正在那里施工。

   因为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从主干道引入,所以某建筑公司必须进入锦绣小区施工,方能完成各种管道设施的安装。

但是这个建筑公司管理混乱,老出问题。一是紧靠变电房的院墙挖地沟,导致院墙垮塌;二是工期安排不紧凑,地挖开了久久不能覆盖,风吹满天灰,下雨遍地泥;三是不设置施工防护设施,害得两个居民掉进坑里摔伤。几经交涉,毫无改进,居民反响很大,业主委员会终于向建筑公司发出了最后通牒:已开工的,限期完成;未开工的,不准再开工,不准再建设! 

这样的冲突,按照法律规定如何处理呢?当日,胡律师接受委托以“请求排除妨碍”的案由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因为后面的开发区必须利用锦绣花园小区,所以业主委员会所决定“未开工的,不准再开工,不准再建设。”的决定是违法的。《物权法》关于相邻关系做出了一系列的强制性规定,这就是因为不动产权利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必须利用相邻不动产,所以不得不对相邻权利人的物权作出一定限制。

但是,《物权法》第九十一条又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九十二条也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若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建筑公司应当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批评,改进各项管理,对已造成的损失如:墙倒塌、人摔伤等,要进行赔偿。

胡律师代理核心点】总而言之,正如《物权法》第八十四所要求的,“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活、方便生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调解结果】:1建筑公司将倒塌的院墙三日之内恢复原状;2、对摔伤的业主赔偿相关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8500元;3、另外对后续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等补偿20000元;4、建筑公司原计划安装的管道、网线继续施工,业主不得阻碍施工。

 

 最后,胡永红律师对此赋七言绝句一首以示总结:

锦绣花园小区业主阻止管道施工

  建筑公司正施工, 墙倒人伤起灰尘;

锦绣业主来阻工,律师代理把诉起;

  相邻关系有法依,法官居中作裁判;

  损失补偿依法办,管网施工重进行。

 

作者:胡永红  律师      电话:18963929221

单位:湖北清江源律师事务所

地址:恩施市城凤天路二号

撰稿时间:201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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