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4-01-22 16:54) 点击:461 |
授权委托书 (刑事代理和附带民事诉讼) 委托人宋延军委托江苏锡城律师事务所冯玉平律师作为其亲人宋东虎被故意伤害致死一案的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其代理权限如下: 1、代为立案、举证、参与庭审等诉讼程序活动; 2、代为签署、收转各类法律文书; 3、代为上诉和提出反诉; 4、代为承认、放弃和变更诉讼请求; 5、代为与相对方进行调解与和解; 6、代为申请执行和领取执行款手续; 7、刑事代理及控告。 受托人的代理期限为即日起至一审结束。 委托人: 委托时间:2012年5月4日 附注: 受托人:冯玉平,男,江苏锡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 址:无锡市湘江路2-2金源国际大厦B座4楼 电 话:13812083978 、 0510 85227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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